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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4月26日

360:以2.48亿用户安全的名义消灭你。

腾讯与360轰轰烈烈的3Q大战 第一场诉讼一审宣判了。

果然不出意外,360悲剧了。法院没有支持360关于腾讯侵犯用户隐私的指责,QQ的扫描并没有侵犯用户的隐私

对于这场360主演的以安全为名的闹剧,是时候告一段落了,技术上的情况我不想再探讨,之前已经有说过了,现在比判决更重要的是:360这种以安全为名的裁决之刃还会再劈到谁身上。

不可否认,比起刚出道时一个完全以查杀恶意插件的嫩头青,现在的360无论是技术上还是策略上,都成熟了不少。从卡饭样本区的评测来看,查杀率也一直不错,至少用户的安全已经不再需要依赖免费试用卡巴、eset和OEM的比特梵特引擎,就算去掉比特梵特引擎的360杀毒也已经足够满足普通用户基本的日常需求了。

但这些,都不是360高举安全之名,假托隐私的名义向竞争对手开炮的理由.





追求免费的庞大的用户基数决定了360在国内事实上的垄断地位,以安全为名推广的360浏览器和360网址导航是这个中国互联网个人安全新兴之秀背后的经济支柱。依靠广告和软件商的推广提成,360能越混越好,其根本是在普通用户心中牢牢把握住“免费”和“安全”这两个理念。360是免费的,360为了我们的安全,这就是360整个产品宣传的理念和贯穿了整个3Q事件360主张的核心。

“亲爱的用户,我是为了您才向腾讯开炮的。。。
  亲爱的用户,就算开错了,我也是一如既往的为了您的安全。。。”

我总会忍不住遐想360如果是个人的话,上面两句近似谄媚的表述,是不是会在我耳边响个不停。

可牛杀毒出生前两天,360就在病毒库更新里加入了可牛的代码。一个甚至没有公测的产品,一个尚未出生的婴儿,360以安全的名义:你有罪。果断杀掉。这场封杀可牛杀毒的闹剧持续了两天,也是可牛杀毒公测的前两天。可牛的先天用户基数不足也和360脱不了关系。

不管是和金山网盾的互杀,还是和卡巴的吵架,360似乎都没有输过。网盾被不兼容直到金山被迫放弃了这个产品,卡巴对超级工厂病毒360胡乱解读发表了一纸声明之后也再无下文。膨胀的不仅是360的产品线,还有无止境的野心和对话语权的霸占。

现在和360产品线重合并且竞争的,包括金山安全全系列、瑞星个人安全全系列、QQ管家等。
腾讯和瑞星的坏名声,让人各种纠结,尤其是那个写出了我们做出了一个非常艰难的决定的2货。。。十万水军,感觉有八万是不明真相的群众。。。

法院的这次判决至少能让部分人开始怀疑一个无事献殷勤公司的动机。

一个既不要你的钱,又不要你的人,还没事要跑出来保护你的安全的家伙,真的那么值得信任么?

360:以2.48亿用户安全的名义消灭你。





法院判决及新闻原文:


【TechWeb消息】4月26日消息,腾讯公司诉360隐私保护器侵权案在朝阳法院宣判。法院判令北京奇虎、奇智软件以及三际无限三被告停止发行使用涉案360隐私保护器,删除相关网站涉案侵权内容,在360网站首页及法制日报公开致歉30日,并赔偿原告损失40万元。
法院判决如下:
一,北京奇虎,奇智软件以及三际无限三被告停止发行使用涉案360隐私保护器V1.0beta版;
二,北京奇虎三被告在360网站删除360安全中心,360论坛,360隐私保护器软件开发小组博客日志,和《用户隐私大过天》专题网页中本案中查明的涉案侵权内容;
三,三被告在本判决生效起三十日内在360网站的首页及法制日报上公开发表声明,消除因涉案侵权行为给原告造成的不利影响(内容保留30日),
四,三被告赔偿损失40万元;
五,驳回其他诉讼请求。
法院在判决中同时指出,通过本案事实查明,360隐私保护器在对QQ2010软件监测时,对QQ2010软件扫描计算机中可执行文件的行为,使用了“可能涉及您的隐私”的表述。对此,本院认为:
(1)就“隐私”而言,从社会大众对隐私的一般性理解来看,隐私是指不愿告人或者不愿公开的个人事情或信息;
(2)“360隐私保护器”对QQ2010软件监测提示的可能涉及隐私的文件,均为可执行文件。事实上,涉案的这些可执行文件并不涉及到用户的隐私;
(3)《360隐私保护白皮书》中对“隐私”的界定明确表述为“可执行文件本身不会涉及用户的隐私”;
综上“360隐私保护器”对QQ2010软件监测提示的可能涉及隐私的文件,与客观事实不符,与奇虎科技公司、奇智软件公司自行界定的隐私认定标准不符。在这里尽管使用了“可能”的表述,但会使用户产生一种不安全感,导致放弃使用或者避免使用QQ2010软件的结果,从而使“可能”变成是一种确定的结论,也必然造成用户在使用“360隐私保护器”后会对QQ2010软件产生负面的认识和评价。
除上述“360隐私保护器”的监测提示外,在“360隐私保护器”界面用语和360网站的360安全中心,360论坛,360隐私保护器软件开发小组博客日志、《用户隐私大过天》的专题网页中还对QQ软件进行了一定数量的评价和表述。这些评价和表述,使用了“窥视”、“为谋取利益窥视”、“窥视你的私人文件”、“如芒在背的恶意”、流氓行为、逆天行道、投诉最多、QQ窥视用户由来已久、请谨慎使用QQ等词语和表述来评价QQ软件。这些表述的前提,是上述“可能涉及您的隐私”表述的成立。但是通过上面的论述,涉案对QQ2010软件的使用不会涉及到用户的隐私。此外,上述评价的词语和表述,带有强烈的感情色彩并具有负面评价效果和误导性后果。尤其是,这些表述是没有任何事实基础,不符合诚实信用的商业准则,不符合维护市场正当合理竞争秩序的要求。上述行为的目的,在于损害原告的竞争优势;
“360隐私保护器”监测提示用语和界面用语及360网站上存在评价和表述,采取不属实的表述事实、捏造事实的方式,具有明显的不正当竞争的意图,损害了原告的商业信誉和商品声誉,构成了商业诋毁。
对此判决结果,法律专家于国富在微博中表示:“相信双方的主要意图不在争夺这区区40万元。双方更加看重的是一个是非问题。判决给我们还原了一个事实,QQ并不存在侵犯隐私问题,而所谓隐私保护器其实并未保护用户隐私,而是从自己的好恶出发恐吓竞争。”
2010 年10月14日,腾讯正式起诉360公司不正当竞争,要求360公司赔偿400万元人民币,并要求360公司连续3个月向腾讯道歉。
腾讯公司在诉状中称,去年9月27日,发现奇虎360向用户提供 “360隐私保护器”,通过监测腾讯QQ聊天软件的运行,利用虚假宣传手段,误导和欺骗用户,诬蔑原告和原告的产品‘窥视’用户的隐私,给原告及原告的产品和服务的声誉造成极大损害。”
对此,360回应称,“除360外,微软Process Monitor、Comodo、AVG、QQ侦探等监测工具都发现了QQ异常,腾讯是否也要一并起诉?”“QQ窥私事发后,腾讯发假新闻说360涉黄,并用技术手段全面封杀360隐私保护器的下载地址,阻止网民下载,对此,360将提起反诉。”
此案于2010年11月3日北京市朝阳区法院正式受理。2010年12月14 日,此案正式在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当日法庭当庭并未宣判。(天羽)
此前,针对于腾讯起诉360不正当竞争,360称腾讯网故意捏造假新闻,在北京西城区法院起诉腾讯侵害其名誉权,要求腾讯公开道歉和赔偿一元,该案尚并未开庭审理。(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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